江南食色记忆之冬

我所在的美国大学,每年冬季学期有一个校际活动,叫做“冬节”,来自不同民族和国家的社团都可以报名参加。当我和朋友分发代表中国文化的八宝粥时,其他国家地区的同学也在庆祝他们日。于是我发现,冬,是个全世界大多数人们在辛勤一年后品尝收获的季节。

可冬季的江南,比夏季的潮湿闷热还要难熬。空气当中的水气,让冷风浸透所有衣衫,真是彻骨的寒意。这个时候,街上就会出现卖烤红薯的大叔,用柏油桶把整条街都烤得香喷喷的。我跟娘出门上街,必定远远就闻到。红心儿的软甜,白心儿的粉糯,表皮烤干后和红薯自然分开来,我顶喜欢剥皮后焦糖颜色的一层,最甜也最有嚼劲。烤红薯的隔壁,一般就有个卖糖炒栗子的。一大锅黑咕隆咚的用铲子翻炒,炒熟的栗子从切开的刀口中露出金黄的颜色。我娘专门找一种小小的,水滴形状的栗子,具体的名字记不得了,只记得它比大栗子更甜。后来听说,柏油桶烤出来的红薯致癌,又说栗子都是浸过糖水的,这些都是好几年没再吃到之后的事了。

红烧羊肉是我家乡的一道特色菜,羊肉性暖,适合冬天吃。浓油重赤的羊肉伴着红枣炖到酥而不烂,出锅后撒上新鲜的大蒜叶子,颜色上就很讨喜;羊肉的肉质细腻,红枣的甜蜜中和了酱油的咸涩,又是一道温馨的本地菜。而和这羊肉一起炖出来的芋艿,吸取荤油酱料的精华,同样美妙的不可方物。我爹爹的家乡,又有另一种羊肉吃法。一样是酱烧,却不放甜料,羊肉去毛去骨,熬出皮质里的胶原蛋白,然后冷却,就变成了一大缸羊肉冻。这样烧出来得羊肉更筋道,自然保存得时间也更长。也许是因为我冬天怕冷,还是喜欢酥酥软软又甜甜蜜蜜的热菜版本。

<春>篇中提到过春笋,冬笋比春笋更难得,在我爹爹看来,也更鲜美。挖冬笋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要从土层的裂纹中判断出冬笋的长势,然后小心的刨土,顺着竹边,找到冬笋,整个过程像挖掘古迹一般。鲜笋,咸肉,鲜猪脚,我爹有时还加一点笋干,放在砂锅里熬到表面一层清亮的油,就做成了著名的“腌笃鲜”。冬笋是少数冬季上市的蔬菜。除此之外我记得还有萝卜。很小的时候我主动请缨去奶奶的田里拔萝卜,结果拔了满满一篮之后,被人追着骂。我听不懂,全然不知道对方是朝着我,最后才明白原来拔的全是别人家的萝卜。打了霜的青菜也很好吃,冷天里的“娘嗯菜“一炒就又软又甜。

原来乡下的过年气氛比城里浓厚,现在年轻人外出打工,不再务农,春节回乡探亲假期不长,传统的事项也几乎都省去了。我也是在旅游的古镇上看见人家打年糕。新鲜的年糕打出来还是温热柔软的,放在油里稍稍炸至表皮泛一点点黄,然后撒上糖--最好吃的中式甜品。奶奶家的年糕都是一条一条垒在水缸里,吃的时候捞出来切片。咸的版本是跟猪肉丝,冬笋和酱油一起翻炒;甜的版本是直接煮成糖水。元宵,是正月十五必备。吃完元宵,年也就真正过完了。小时候我们家用米粉做过元宵,包着芝麻馅儿。时隔久远,记不真切了。

我常常觉得美国的食物死气沉沉,一年四季超市里贩卖的东西都一式一样,不知今夕何夕。江南最美好的地方就在于它的四季变化,曾出不穷的新鲜感。我的舌尖与这些枯荣紧密相连,于是我也理所应当的成为了自然中的一分子。城市的生活把人和自然隔离开来,我们的胃也在退化。我爹爹说他现在再也不敢像年轻时候那样吃年糕和糯米粽子;我在美国待了两年,去年在重庆一顿火锅就被放倒,胃痛了一天,之后再也不敢吃重辣。

于夜半结束这段漫长的回忆,也仿佛体会曾经拥有的喜悦与满足。下了舌尖的一切,都在心上留着。千山万水,最好的滋味总是在回忆里。

江南食色记忆之夏

昨晚写完春,刚发布完毕就发现遗漏了许多,春夏交际是最热闹的时节,顺着上一篇的蚕豆,继续往下写。

六月份天气渐热,枇杷也由青转黄,挂在枝头上。我们家里人认为食物都有其自己的性格和功用,枇杷清凉化痰,从赏心的角度深得长辈们喜爱,我更贪婪它酸甜可口,鲜嫩多汁。关于枇杷的品种,也是很有讲究。超市贩卖的的金黄色大个儿枇杷,食而无味,是下等货色;一般市面上买的黄色枇杷算中等; 我的家乡有一种“白沙”枇杷,个小,颜色较白,表皮上有细细的绒毛,卖相并不讨喜,可是只要吃过一颗,天下枇杷,颜色尽失。“白沙”枇杷汁水丰厚,酸甜馥郁,不管吃起来多么麻烦,都放不下手。枇杷树不高,用个矮梯就能上树采摘。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不容易。城市里的人,一上梯子就发晕,完全不能保持平衡。瓜果的采摘都必须小心翼翼,不能伤树,也不能把未成熟的果实破坏。但是一边采摘一边享用所能带来的快乐也是言语不能穷尽的。

如果用一种食物来代表夏天,大多数人都会想到西瓜。我记得小时候,西瓜只在夏天有。周边的农人骑车载着西瓜进城,我爹爹一买就是一百斤,他们大大小小的在客厅的墙壁边上东倒西歪。西瓜对半切开之后,用调羹在中间一转,就挖下最甜美的中心地带。一口装不下,吃的满身都是汁水。夏天的蔬菜一大主题就是降火,不知为何,降火的东西总是好苦--百合,苦瓜,莲心…都是令我愁眉不展的东西。但是百合,那种长的象莲花一样,一瓣叠着一瓣分的植物,和绿豆冰糖一起熬成甜汤,立刻可爱了起来。新鲜莲子也是可以当水果吃的,荷花谢了匆匆,莲蓬头立在湖中。掰开莲蓬头,里面藏着粒粒饱满的莲子。剥去外面的绿衣,里面小小白白一颗,莲心微苦,莲子肉却是有点甜的。

还有几样鲜果也很稀奇,比如嘉兴的无角菱。表皮翠色的嫩角,外壳柔软,用手直接拨开,当水果吃。我上小学时候的乡土教材里,尽是浙江各县各乡的特色美食,我记得上面写说:“嘉兴南湖里的无角菱,移植到其他地方都会重新长角”,不知真假。老菱角是长角的紫色菱角,淀粉含量高,煮熟了之后香软糯甜。江南人养蚕,蚕食桑叶,而桑树上生桑椹,也是夏初的时候偶尔吃得到的新鲜玩意儿。桑椹吃完嘴上都是黑红色的痕迹。我十分的怀疑,这就是美国人的blackberry;颜色,形态都相似,但美国人难道也种桑树么?

最热的七月,就该是孙猴子上树掰桃子的时候了。鲜桃上都是细毛,加上天气闷热,蚊虫叮咬,在桃山上全身都奇痒难当。但是再痒也绝对不能抓,抓到哪里就红到哪里,只能等下山用水洗。鲜桃有特殊的鲜美。采下来剥开最顶头的皮,第一口咬下的如果不甜,整个桃子都不会好吃。我们家乡的桃子比不上真正的水蜜桃好吃。无锡水蜜桃个大皮薄,白里透红,一个个像唐朝的胖美女,懒坐在盒子里。“桃饱人,梨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是我从小听到大的谚语。因此,桃子吃到饱都没有关系,李子却从来没有在家里出现过。而梨,是夏末时候出场的。因为性寒,所以不能多吃。家里人吃梨还有特别的讲究,否则坚决不能分梨(分离)。喵妈妈接连给我送过两年自家院子里的梨,嘱咐我没打过农药,吃的时候当心虫。我被吓得不轻,把梨切成很小很小块,吃的时候倒也很有滋味。虫比人聪明,和虫子抢的果子,一定是甜果子,要好吃,就不能怕。

江南的夏天潮湿闷热,是很难度过的,天气热的倒了胃口,就是各种有趣的食物得宠的时候。炒螺蛳,小龙虾,有滋有味,是夏天最好的陪伴。螺蛳要放在冷水里静养一天,上面滴两滴食用油,就能让它们把泥沙吐尽。小贩把小龙虾去头去尾,清出肚肠,再附送一把细葱。螺蛳和龙虾都用酱油豆豉辣椒葱姜翻炒--下里巴人只要听得食材下锅的吱吱声,就开始口水横流。更高雅一点的是蛏子。夏天退潮后的滩涂上有一个一个的小洞,捉蛏子人拿一个细长的铁扦,向洞里刺探,不一会儿就带上一只。蛏子养到泥沙吐尽之后爆炒,异常肥美。

随着夏天的结束,我开始翘首期盼西风的到来,因为西风起,八只脚的家伙们,就要准备上市了。

 

江南食色记忆之春

前面的话:

最近《舌尖上的中国》被留学党传疯了,有人说,这是最好的爱国教育,我再同意不过。人的语言记忆非常脆弱,而感官又异常发达,所见所闻未必留得住,舌尖上的感受却永远不能忘记。我生长于江南水乡,而存于记忆印象中的却从来不是烟波画船,青瓦白墙。我对故乡的感情,绝大部分都建立在与食物的肌肤之亲,以及指引我亲近这些食物的亲人之上。

春:

四五岁的时候,我拎一个竹编的篮子,跟在外婆后面,沿着河浜的小道去菜场。道边正开着一种颜色诡异的花,她紫白色相间的花瓣里有一个大黑点。我从小就对这种花感到畏惧,她就是蚕豆花。散长在路边的蚕豆,摘下来可以生吃,但豆腥味很重。炒熟的嫩蚕豆入口即化,老一点的淀粉含量高,是绵密的口感。家里人对“本地豆”的概念很看看重,最好吃的就是本地的人家自己种的豆。我还记得外婆买一大袋子蚕豆回来,家里的人一起拨壳,拨完之后还是一大袋豆荚,蚕豆就一小碗。这两年越来越难买到本地豆,市场上卖的颗粒饱满大小均匀的蚕豆,虽然卖相好看,但是永远煮不酥。反正不好吃的,统称为“外地来的”。比蚕豆更早两个礼拜上市的是豌豆,是我以为最好吃的豆。豌豆也是本地的最好吃,薄油清炒之后,清甜可口。春末夏初,天气转热的时节,放学回来看到桌上泛着亮色的豌豆是非常幸福的事情。一定要挖满满一勺放在嘴里。

比豌豆更早的是我最爱的食物,没有之一。因为只有这样东西,是我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没有吃到过的。她的采摘季节只有两周,而且是严格的两周,一旦过季就要等待来年。每年四月底,阿公阿婆都就开始留心,直到某一天高兴地报告:今天看见卖樱桃了!她的消息,是美好的序曲;从她开始,各种蔬果上市繁忙不歇直到腊月。2003年我中考免试,五月初参加提前的甄选。整整连考一天,只有中午一点午休的时间回外婆家吃饭。那天正好樱桃上市,我匆忙之中依然吃掉整整一碗。考试结果异常圆满,我却从此离家,去上海读书。从那一年开始,每年樱桃上市,都是一个含蓄的讯息。我爹一定要念叨,“樱桃豌豆分儿女,草草春风又一年”。2011年gap year的春天,我们一家去南北湖,适逢小年,樱桃稀疏挂在树上,随手摘下放进嘴里,却依然柔软甜蜜。我问过许多人,没有人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在上海念书的时候,爹妈也给我带过,但这么娇弱的,连农药都不能上的小果子,过了半日就发黄发软,朱颜辞境花辞树一样的留不住。

春天的另一件事就是踏青,在年少时必不可少的项目就是带着剪刀和兜子,去找马兰头,荠菜,还有枸杞藤的嫩头。这些东西挖起来很累,蹲着捡半天也只有一点点,我当时很不耐心。现在马兰头和荠菜都有人工养殖,又大又粗壮,但香气全然比不上散落再田地周围的野生作物。马兰头怎么制作我一点也不记得了,反正成品就是碎碎的马兰头和碎碎的豆腐混在一起,散发特殊的青香味。枸杞藤嫩芽略苦,说是败火。我实在不喜欢任何苦的食物,所以也不记得制作工艺了。但是荠菜我是很爱很爱的。拣干净之后,和豆腐一起做汤,只放一点盐,就是一道人间美味,把春天一口一口喝下的感觉。小时候还吃鱼腥草,可以从市场上买到,味道有点古怪,很多人吃不惯。这是我娘跟四川人学来的。把鱼腥草切成小段,拌上辣椒油和盐,是开胃可口的小菜。另外还有一样东西我也不怎么听别人说起,是蕨菜的嫩芽。蕨类就是英文的fern,我今年在加拿大听干娘说起,西方人也拣蕨类的嫩芽吃,是很时鲜和昂贵的好东西。蕨菜芽很好采,关键是时机要对。雨后上山到处是冒出的一根一根的蕨菜芽,顶头的叶子完全没舒展开的就是最嫩的,采下来的时候也会有感觉。回家之后用水汆一下,之后切断凉拌,十分爽口。这些都是时鲜,顺手就得来的东西。一年就趁着春光吃一两次,季候分明的意思也就有了。不过这两年爹妈也很少再去找这些东西,又听说鱼腥草里有重金属残留,所以在我年岁不大的回忆里,这些也是久远的食物了。

我爹爹来自浙江山区,盛产竹子的地方。有竹必有笋,春笋也是好吃的东西,特别是油扪鲜笋。下乡从山上现挖来的,用柴火炉灶做的最好吃!我爹一直爱吃笋,也很会挖笋,挑笋,所以我从小吃到的都是最好的鲜笋。在我的世界里,罐头装的笋和美国的中国饭店里的笋简直是天方夜谭,不可以被称为笋。清明的时候,姑姑还会做青团子,再以前是奶奶做。她们是用真正的青(一种野菜)作出的青团。颜色很深,肯定没有超市里的好看,但是味道清香,加上糯米也是自己种的,里面包的红豆也是自己熬的,我可以吃一大个。要不是知道自己不能消化这么多糯米,我愿意再吃一个!当然也有咸的青团,里面是笋和家里的腌菜剁碎了做成的。我很少在春天去乡下,但记忆中好像也吃过乡下包的粽子。因为粽叶是新采的,所以与糯米蒸熟之后,又是另一种非常清香的味道。乡下一般都是素粽,红豆馅或者放两个枣儿,醮白糖吃。和最出名的“嘉兴五芳斋”完全不同。其实什么都不加,只是伴着清香味的糯米就着白糖,就已经是很好吃了。

江南的春天有无数随手可得的宝贝,还有一样东西,我一直不知道她叫什么,知道来了美国才知道,原来是rasberry。春天去爬山,我爹能敏锐的发现这些小红果子。山爬到一半,他把手一摊,最红最大的肯定给了我。我小时候常常混迹与这些野菜野果之间,并不察觉,直到了美国,超市里永远贩卖不分节气的食物,才醒悟了什么叫做接地气。春天只是一切的开端,我的记忆之门一开,太多的回忆奔涌而来,明天再来继续夏篇。

兔妞进城记

飞机降落在拉瓜地亚机场前,我从侧窗瞥见地面上星星点点的灯光,这就是纽约了。下飞机排队上出租,横跨东河,驶往曼哈顿,就像从浦东机场经过南浦大桥进市区,又是陌生城市的熟悉感。

出租车停靠在哥大门口,我的发小兼地陪等在那里。我对纽约自然而然的亲近感与他对纽约的微词碰撞在一起,于是认识这个城市的过程变得谨慎了起来。哥大周围的建筑,装饰风格都相当老派,我很喜欢。不过年纪大的房子,住着就不一定舒服了。厕所间的卫浴设备,房间窗门,公寓里的电路布线,都不如我在安娜堡的住处。每日在短租的公寓起床,阴冷的色调不见天光,我总以为是雨天,没想到每天出公寓大楼才发现阳光普照--怪不得地陪说纽约住着压抑--我觉得大概和上海一样,谁叫穷学生的荷包供不起阳光房呢。

@Jojo Cafe

@Jojo Cafe

@Jojo Cafe

 

@Jojo Cafe

第一日晚起,草草看了一眼metropolitan, 就匆忙赶去一家法国餐店吃中饭。小别墅小饭店,小资小清新。我要了一个倭瓜蘑菇汤,大虾焗饭,蜜桃塔配开心果冰激凌的套餐,没超过30刀就享受了一把重回大城市的兔爷风范。下午去看百老汇歌舞剧,也是运气很好的打折票。半价票价依然远远高于安城的水平,但是看后觉得很值得。”Wicked”讲了一个友谊的故事,其中自然少不了的正义战胜邪恶,白马王子爱上灰姑娘这些群众喜闻乐见的clique,可贵的是,里面的主人公并不是完美的。公主虽然浅薄,但是善良,白马王子虽然自恋,但是痴情,灰姑娘虽然聪慧,但也自私,课堂上的老师看似公正,其实也有私心。歌舞剧唱的最高潮出现在“公主”和“灰姑娘”感谢对方改变了自己。这是让人臣服的艺术,讲的不仅仅是真善美,还有更复杂的人性,以及这些不完美的人能创造出的完美友谊。怪不得它的宣传海报里说,带着你的精明(cynicism)来大跌眼镜吧!晚饭是日本料理,鳗鱼饭和软壳蟹很好吃,和高中好友的聊天也很尽兴。

@Gershwin Theatre

第二天去中国城吃港式早茶。中国城里飘着一股海鲜干货的腥味。我看着街上买菜卖菜的来往人群,并不觉得很有亲切感--他们比浙江小镇的农民体面,又不及上海市区的人光鲜,中国城更确切的说应该是香港城,完全是广东地区的风格。接下来是自由女神象--她和所有其他的must-see一样,都属于不能不看,看了也没觉得又什么特别的意义。倒是岛上的风景很好,看回曼哈顿岛上的高楼大厦别有一番风味。很难想像十年前飞机飞向其中一座大楼的时候,站在这里观景的人会有多么震惊。隔壁岛上的移民博物馆挺有意思,有一个楼梯分成三道,一道通往纽约,一道遣送回原籍,还有一道通往美国其他的地方,地陪说一家人可能就在走过这段楼梯后永远的分散了。这听上去类似一九四九年前后“一上船就再回不去”的那些故事,包含太多的随机和遗憾,所以在这块空旷的小中厅里,大家都屏息宁神,感受命运的指点。移民博物馆里可以根据姓氏查家族移民史。我在美国的时间越长,越发觉得移民国家这几个字的不简单。多样化是每个在这个土地上生存的人都逃避不了的事实。任何主流文化到了这里都是文化中的一种,即使是教义严明的犹太教或穆斯林教徒在这里,也不会苛求其他”离经叛道”的教徒。所以许多美国人在做判断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常常是“视情况而定(it depends)”,没有固定的价值体系,也就没有固定的对错之分。这对于受单一价值观之苦的边缘人群来说,是一方理想的乐土。游岛完毕又回到曼哈顿,下一站是传说中的华尔街。总听人说起华尔街,都带着朝圣般的语气。我到的时间是傍晚下班的时候,看着大楼里走出来的人,也不过是西装笔挺的普通人--当然了,他们总不可能是超人。“华尔街一端是河一端是坟墓,高楼林立,暗无天日”这话是学金融出身的地陪说的。于是我的华尔街之旅就以买了2.25美金的一颗超小的巧克力作为尾声。晚餐是西班牙海鲜饭,面包配烤茄子,芦笋加面包配山羊奶酪,香草杏仁冰激凌。海鲜饭非常非常好吃,里面有一种不知名的鱼,鲜美到发指。吃完饭散步去时代广场附近的中央车站--这个临时决定去的地方,是这几天去过的所有景点里最漂亮的。据说早晨来更好,晨光会透过大玻璃,一缕一缕的投射在大厅之中。有机会要来这地搭乘早班火车!

Statue of Liberty

@Chinatown

第三日早晨和朋友一起吃了个早午饭,纽约之旅就结束了。回到安娜堡,又开始下雨。对比我在纽约的三日晴天,大城市还真是待我不薄呢。

p.s.几乎所有饭店都是由最最最伟大的璐璐提供的,欢迎留言索要详情,right reserved@jessieiscute!
p.s.s. 感谢史上最优秀的地陪,欢迎来安村!
p.s.s.s作为一名专业吃货,我一定会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