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婆

她离开七周了。

9月初我搭乘越洋航班返美,隔天就伴着时差开始感冒。昏沉之中也不敢打电话回家讨骂,直到两天之后,电话接通听见对面母亲的声音,轻声向父亲征询意见——“跟小咪说吧?” 然后对着电话--“咪啊,外婆不好了。”

之后的两天之中,我保持每天一早一晚两个电话的频率打给父亲,听他叙述事情的进展,情况从一开始就很糟糕,所有人都有心理准备。两天之后,外婆走了。也许是因为感冒,也许是因为时差,也许是因为距离太遥远,我的整个身心不知作何反应。 直到有一天,娘发来邮件说她睡不着。她需要写告别式上外婆的生平,她说她回忆起许多事。我也回忆起很多事。

我的外婆是这个家里注意力的焦点,直到她离开我才意识到这一点。从有记忆开始,家里就常常有争吵。我娘理智的思维和她认为“没有逻辑”可言的外婆的思维永远走不到一起去。外婆和我爹爹,我的两个姨妈,以及姨父们,都有各种摩擦。她和外公,更是吵了整整一辈子,争吵甚至是我们判断她身体是否健康的标志。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这些争吵算不算家人之间的感情,但我清楚的知道我讨厌它们,深恶痛绝。我想我不理解她,但我的母亲理解么? 她是她的家庭里最小的女孩子,是个皮肤白皙的姑娘,少时离家,成长在集体里。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她对人情世故的理解有着巨大的偏差。她把外公和他们的婚姻当成一切悲剧的源泉。而同样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同样少年离家在集体生活里长大的我的外公,也同样地对这个世界复杂的人情世故一无所知。像孩子一样没有城府,赤诚的不合时宜的我的外公外婆,居然撑过了中国最不稳定最动荡的几十年。虽然他们并不快乐,特别是我的外婆,我觉得她总是那么不快乐。

很多年了, 外婆永远是家庭讨论的主题。娘和姨妈无数次的分析她的人生,解剖她的逻辑,声讨她的莫名其妙。然后每一次的过年过节送礼物,却还是拼命的想要去讨好。外婆喜欢什么,什么让她觉得高兴。应该要带她去哪里玩。我一直对这些讨论毫不感兴趣——人生和婚姻是自己选择的,为什么所有人都要为之买单?但那时我太小,太幼稚,太缺乏宽容。我现在明白,外婆太寂寞了。她的个人意志极强,但永远得不到满足。她曾经被骗去买了很多无用的东西,仅仅是因为实质上在传销却假装很关心她的那些“朋友们”,可以让她不那么寂寞。她的婚姻不幸福,虽然没有人能为之负责,但那种不幸福是每天每一秒都在她的生命里存在着的,她坚持了一辈子,折磨了自己,也折磨了身边所有的人。世界上的很多事情是无解的,我只是个孙辈,我当时尚不能理解这所有错误之中深深无奈的部分。

所以我们和外婆之间的感情,很难形容。我听说娘没有流泪,流不出泪。我也没有。我们都很少有在外婆身边安宁温馨的记忆。外婆做事情向来无章法,风马牛不相及的食材可以搅和在一起,送给她的衣服不是剪掉了领子就是加上了袖子,家里永远乱的没有可以落坐的地方,还有她一套一套的令人匪夷所思的理论,以及永不停止的对外公的抱怨。即使是在写下这些的现在,我依然无法从那些共同生活的经历里提炼出令人怀念的,舍不得的部分。但我们没有办法忽略她,没有人可以。外婆的阴晴不定和强烈的个人意愿,让她成为这个家里许多大小事的重点考量对象。我甚至不止一次的跟娘抱怨,为什么理智的,很少无理取闹的我,得到的关怀远远比不上在我看来完全是在无理取闹的外婆?

但现在我慢慢的明白了。在外婆离开之后,我猜想家里的每一个人应该都明白了。她是这个家里最大的阻力也是最大的动力。所有人为与她抗争而生,也因与她抗争而成长。金家里所有的女人难道不像她?太有主意,太有明确的个人喜好,都坚强地以自己的独特的姿态生存在这个世界上,轻易不能被打倒。现在她离开了,我们的心里都空了一块。这种缺乏斗争的和睦好像太安静了。这也许就是道家所说的阴阳交替,盈亏相互,相生相灭。

我所写的这一切,也许是一个很糟糕的外孙女对外婆的回忆录。但它是我真实的回忆。我虽然不理解,不认同我的外婆,可是现在我很想念她。就在我出国前的周末,她去世前的第六天,我们一起去临海泡温泉。整个池里只有我们一家人,安静的夜,抬头可以看见天空中飘过的云。走回旅店的路上,我牵着外婆,她很高兴的指着前面走着唱着小曲儿的我爹我娘。我好像终于拥有了期盼中的家庭生活。我们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她的心脏动脉已经几乎全部阻塞。她坚强的支撑身体和精力,就是为了和我们在一起。希望那时的她,不再感到寂寞。

江南食色记忆之冬

我所在的美国大学,每年冬季学期有一个校际活动,叫做“冬节”,来自不同民族和国家的社团都可以报名参加。当我和朋友分发代表中国文化的八宝粥时,其他国家地区的同学也在庆祝他们日。于是我发现,冬,是个全世界大多数人们在辛勤一年后品尝收获的季节。

可冬季的江南,比夏季的潮湿闷热还要难熬。空气当中的水气,让冷风浸透所有衣衫,真是彻骨的寒意。这个时候,街上就会出现卖烤红薯的大叔,用柏油桶把整条街都烤得香喷喷的。我跟娘出门上街,必定远远就闻到。红心儿的软甜,白心儿的粉糯,表皮烤干后和红薯自然分开来,我顶喜欢剥皮后焦糖颜色的一层,最甜也最有嚼劲。烤红薯的隔壁,一般就有个卖糖炒栗子的。一大锅黑咕隆咚的用铲子翻炒,炒熟的栗子从切开的刀口中露出金黄的颜色。我娘专门找一种小小的,水滴形状的栗子,具体的名字记不得了,只记得它比大栗子更甜。后来听说,柏油桶烤出来的红薯致癌,又说栗子都是浸过糖水的,这些都是好几年没再吃到之后的事了。

红烧羊肉是我家乡的一道特色菜,羊肉性暖,适合冬天吃。浓油重赤的羊肉伴着红枣炖到酥而不烂,出锅后撒上新鲜的大蒜叶子,颜色上就很讨喜;羊肉的肉质细腻,红枣的甜蜜中和了酱油的咸涩,又是一道温馨的本地菜。而和这羊肉一起炖出来的芋艿,吸取荤油酱料的精华,同样美妙的不可方物。我爹爹的家乡,又有另一种羊肉吃法。一样是酱烧,却不放甜料,羊肉去毛去骨,熬出皮质里的胶原蛋白,然后冷却,就变成了一大缸羊肉冻。这样烧出来得羊肉更筋道,自然保存得时间也更长。也许是因为我冬天怕冷,还是喜欢酥酥软软又甜甜蜜蜜的热菜版本。

<春>篇中提到过春笋,冬笋比春笋更难得,在我爹爹看来,也更鲜美。挖冬笋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要从土层的裂纹中判断出冬笋的长势,然后小心的刨土,顺着竹边,找到冬笋,整个过程像挖掘古迹一般。鲜笋,咸肉,鲜猪脚,我爹有时还加一点笋干,放在砂锅里熬到表面一层清亮的油,就做成了著名的“腌笃鲜”。冬笋是少数冬季上市的蔬菜。除此之外我记得还有萝卜。很小的时候我主动请缨去奶奶的田里拔萝卜,结果拔了满满一篮之后,被人追着骂。我听不懂,全然不知道对方是朝着我,最后才明白原来拔的全是别人家的萝卜。打了霜的青菜也很好吃,冷天里的“娘嗯菜“一炒就又软又甜。

原来乡下的过年气氛比城里浓厚,现在年轻人外出打工,不再务农,春节回乡探亲假期不长,传统的事项也几乎都省去了。我也是在旅游的古镇上看见人家打年糕。新鲜的年糕打出来还是温热柔软的,放在油里稍稍炸至表皮泛一点点黄,然后撒上糖--最好吃的中式甜品。奶奶家的年糕都是一条一条垒在水缸里,吃的时候捞出来切片。咸的版本是跟猪肉丝,冬笋和酱油一起翻炒;甜的版本是直接煮成糖水。元宵,是正月十五必备。吃完元宵,年也就真正过完了。小时候我们家用米粉做过元宵,包着芝麻馅儿。时隔久远,记不真切了。

我常常觉得美国的食物死气沉沉,一年四季超市里贩卖的东西都一式一样,不知今夕何夕。江南最美好的地方就在于它的四季变化,曾出不穷的新鲜感。我的舌尖与这些枯荣紧密相连,于是我也理所应当的成为了自然中的一分子。城市的生活把人和自然隔离开来,我们的胃也在退化。我爹爹说他现在再也不敢像年轻时候那样吃年糕和糯米粽子;我在美国待了两年,去年在重庆一顿火锅就被放倒,胃痛了一天,之后再也不敢吃重辣。

于夜半结束这段漫长的回忆,也仿佛体会曾经拥有的喜悦与满足。下了舌尖的一切,都在心上留着。千山万水,最好的滋味总是在回忆里。

江南食色记忆之秋

小学课本里说,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可是写到秋,我的口袋里宝贝却不多。秋天是个花草树木逐渐凋零的季节,这一点总让我觉得伤感,就好像抛物线过了最高点,你就只能看着它向下,拦都拦不住。幸好,为数不多的宝贝里有一样重磅炸弹,就是我上篇末尾说的,八只脚的家伙们。

大闸蟹也是地区性食物,离开杭嘉湖平原,便很少有人懂得欣赏。雌蟹雄蟹口感不完全相同,雌蟹比雄蟹肥得早,两种我都很喜欢。把大闸蟹翻个身,肚脐呈饱满半圆形的是雌蟹,象个丁字形的就是雄蟹。雌蟹的膏黄是红色的,周边带一点淡黄色的浆状物质。雄蟹的膏是白色接近无色的,口感粘腻。我从小痴迷大闸蟹,为了吃美食从来不怕麻烦。大闸蟹一定要在家里吃,慢慢得吃,每一个可食用得部分都要吃的淋漓尽致。凡是在饭店里作为一道菜吃的大闸蟹,在我看来都是胡乱嚼一嚼就糟蹋掉的。家里做大闸蟹的唯一方法就是放在笼屉上蒸熟。我从小眼尖嘴叼,立刻就能辨别出哪知螃蟹最饱--只需要看一眼肚脐的尾端,连着顶壳的部分,要是已经涨的脱开,隐约露出一段红色的蟹黄,那就一定是一枚饱蟹!我的吃法是先把八只蟹脚逐一卸下吃完,然后再开顶壳,这样蟹肉能更好的保温。吃蟹脚也是有学问,细段是粗段的食用工具,用细段一顶,粗段的蟹肉就完整被挤出来了。蟹是寒性的食物,不能多吃,可是上市的季节,我一餐一定要吃两只。第一只的顶壳打开之后去掉肺,对半掰开,把膏黄吃掉再吃白肉,第二只就会把膏肓剔出来放在顶壳里,等着最后拌饭吃。由于我自己的一整套程序十分仔细,所以我吃得总是最慢。到最后的最后,大家都看着我把蟹黄和姜醋搅拌进米饭,再慢慢的吃掉。佐料,也就是姜和醋,和大闸蟹的品质同等重要。如果不是镇江陈醋的味道,那么整只大闸蟹都失去了光辉。我有时甚至觉得,姜醋之中,自然就混合着大闸蟹的味道。这大概就是心理学上说的association,味觉之间建立的关联。丰子恺的文章和漫画,我一直好喜欢。有一篇写他的父亲也嗜蟹的很,每天都要来一只,伴着老酒,就这么蹉跎掉大半个晚上。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把一只蟹脚分给孩子们品尝。不知这篇文章有没有插图,丰先生在我脑中描绘出清晰的画面--黄色的灯光下,小方桌上独酌的老爹和绕桌玩耍的小娃们。某一年,我爹爹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坛绍兴黄酒,我娘又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个温酒器,于是我们也开始伴着黄酒吃螃蟹。打酒是我的工作,用一根长柄勺,伸进坛口,打出一勺,再小心倒进温酒器的内瓶。温酒器的内瓶放进外瓶之中,之间是热水,于是内瓶中的黄酒就被温热的恰到好处。黄酒的温暖抵御了螃蟹的寒性,也让整个房间都变成了暖色系,成为我对于深秋最温馨的记忆。 

吃螃蟹的时候,就必须放弃另一样美食--同季上市的柿子。据说同时吃,会造成结块。所以当家里桌子上摆着红色饱满的柿子,锅上又蒸着螃蟹的时候,真是痛苦的煎熬!柿子表面一层又甜又软,里面的果瓣又有点脆,口感十分的独特。另外一样上市的水果是桔。我家边上的南北湖山坳里长出的桔子最甜。大自然实在是神秘,同一个村子里长出的桔,山坳里和山坳外的口感却相去甚远。深秋还有一样好吃却不容易消化的东西,就是枣。枣的水分不多,又甜又脆。我爱不释手,每次都是隔天胃痛才开始后悔贪吃。

天气凉下来之后,就特别容易饿。下午放学的学生都是大馋猫,对着路边摊流口水。每家的家长肯定都是不允许饭前吃零嘴的,特别是脏兮兮的路边摊。可是摊前永远还是那么络绎不绝。里脊肉5毛,火腿肠8毛,鸡腿最贵,3块5,选好之后放在锅里炸,然后选五香,辣味或者是两者综合的调味料。这么不干不净,却从来没吃出过问题。吃完要记得把嘴擦干净,回家继续吃晚饭。我问过很多一般大的孩子,都是用仅有的一点点零花钱,背着父母偷偷吃,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才格外的美味。几年后,我高中快毕业,看见上海街头的初中生们人手一个孜然味道的大饼,后来我也去买,完全吃不出感觉,于是知道自己已经过了那段饥饿的日子。

转眼就到了江南最难熬的冬,又湿又冷。还好过年的季节,食物最丰富,是抵御冬天的最好装备。

江南食色记忆之夏

昨晚写完春,刚发布完毕就发现遗漏了许多,春夏交际是最热闹的时节,顺着上一篇的蚕豆,继续往下写。

六月份天气渐热,枇杷也由青转黄,挂在枝头上。我们家里人认为食物都有其自己的性格和功用,枇杷清凉化痰,从赏心的角度深得长辈们喜爱,我更贪婪它酸甜可口,鲜嫩多汁。关于枇杷的品种,也是很有讲究。超市贩卖的的金黄色大个儿枇杷,食而无味,是下等货色;一般市面上买的黄色枇杷算中等; 我的家乡有一种“白沙”枇杷,个小,颜色较白,表皮上有细细的绒毛,卖相并不讨喜,可是只要吃过一颗,天下枇杷,颜色尽失。“白沙”枇杷汁水丰厚,酸甜馥郁,不管吃起来多么麻烦,都放不下手。枇杷树不高,用个矮梯就能上树采摘。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不容易。城市里的人,一上梯子就发晕,完全不能保持平衡。瓜果的采摘都必须小心翼翼,不能伤树,也不能把未成熟的果实破坏。但是一边采摘一边享用所能带来的快乐也是言语不能穷尽的。

如果用一种食物来代表夏天,大多数人都会想到西瓜。我记得小时候,西瓜只在夏天有。周边的农人骑车载着西瓜进城,我爹爹一买就是一百斤,他们大大小小的在客厅的墙壁边上东倒西歪。西瓜对半切开之后,用调羹在中间一转,就挖下最甜美的中心地带。一口装不下,吃的满身都是汁水。夏天的蔬菜一大主题就是降火,不知为何,降火的东西总是好苦--百合,苦瓜,莲心…都是令我愁眉不展的东西。但是百合,那种长的象莲花一样,一瓣叠着一瓣分的植物,和绿豆冰糖一起熬成甜汤,立刻可爱了起来。新鲜莲子也是可以当水果吃的,荷花谢了匆匆,莲蓬头立在湖中。掰开莲蓬头,里面藏着粒粒饱满的莲子。剥去外面的绿衣,里面小小白白一颗,莲心微苦,莲子肉却是有点甜的。

还有几样鲜果也很稀奇,比如嘉兴的无角菱。表皮翠色的嫩角,外壳柔软,用手直接拨开,当水果吃。我上小学时候的乡土教材里,尽是浙江各县各乡的特色美食,我记得上面写说:“嘉兴南湖里的无角菱,移植到其他地方都会重新长角”,不知真假。老菱角是长角的紫色菱角,淀粉含量高,煮熟了之后香软糯甜。江南人养蚕,蚕食桑叶,而桑树上生桑椹,也是夏初的时候偶尔吃得到的新鲜玩意儿。桑椹吃完嘴上都是黑红色的痕迹。我十分的怀疑,这就是美国人的blackberry;颜色,形态都相似,但美国人难道也种桑树么?

最热的七月,就该是孙猴子上树掰桃子的时候了。鲜桃上都是细毛,加上天气闷热,蚊虫叮咬,在桃山上全身都奇痒难当。但是再痒也绝对不能抓,抓到哪里就红到哪里,只能等下山用水洗。鲜桃有特殊的鲜美。采下来剥开最顶头的皮,第一口咬下的如果不甜,整个桃子都不会好吃。我们家乡的桃子比不上真正的水蜜桃好吃。无锡水蜜桃个大皮薄,白里透红,一个个像唐朝的胖美女,懒坐在盒子里。“桃饱人,梨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是我从小听到大的谚语。因此,桃子吃到饱都没有关系,李子却从来没有在家里出现过。而梨,是夏末时候出场的。因为性寒,所以不能多吃。家里人吃梨还有特别的讲究,否则坚决不能分梨(分离)。喵妈妈接连给我送过两年自家院子里的梨,嘱咐我没打过农药,吃的时候当心虫。我被吓得不轻,把梨切成很小很小块,吃的时候倒也很有滋味。虫比人聪明,和虫子抢的果子,一定是甜果子,要好吃,就不能怕。

江南的夏天潮湿闷热,是很难度过的,天气热的倒了胃口,就是各种有趣的食物得宠的时候。炒螺蛳,小龙虾,有滋有味,是夏天最好的陪伴。螺蛳要放在冷水里静养一天,上面滴两滴食用油,就能让它们把泥沙吐尽。小贩把小龙虾去头去尾,清出肚肠,再附送一把细葱。螺蛳和龙虾都用酱油豆豉辣椒葱姜翻炒--下里巴人只要听得食材下锅的吱吱声,就开始口水横流。更高雅一点的是蛏子。夏天退潮后的滩涂上有一个一个的小洞,捉蛏子人拿一个细长的铁扦,向洞里刺探,不一会儿就带上一只。蛏子养到泥沙吐尽之后爆炒,异常肥美。

随着夏天的结束,我开始翘首期盼西风的到来,因为西风起,八只脚的家伙们,就要准备上市了。

 

江南食色记忆之春

前面的话:

最近《舌尖上的中国》被留学党传疯了,有人说,这是最好的爱国教育,我再同意不过。人的语言记忆非常脆弱,而感官又异常发达,所见所闻未必留得住,舌尖上的感受却永远不能忘记。我生长于江南水乡,而存于记忆印象中的却从来不是烟波画船,青瓦白墙。我对故乡的感情,绝大部分都建立在与食物的肌肤之亲,以及指引我亲近这些食物的亲人之上。

春:

四五岁的时候,我拎一个竹编的篮子,跟在外婆后面,沿着河浜的小道去菜场。道边正开着一种颜色诡异的花,她紫白色相间的花瓣里有一个大黑点。我从小就对这种花感到畏惧,她就是蚕豆花。散长在路边的蚕豆,摘下来可以生吃,但豆腥味很重。炒熟的嫩蚕豆入口即化,老一点的淀粉含量高,是绵密的口感。家里人对“本地豆”的概念很看看重,最好吃的就是本地的人家自己种的豆。我还记得外婆买一大袋子蚕豆回来,家里的人一起拨壳,拨完之后还是一大袋豆荚,蚕豆就一小碗。这两年越来越难买到本地豆,市场上卖的颗粒饱满大小均匀的蚕豆,虽然卖相好看,但是永远煮不酥。反正不好吃的,统称为“外地来的”。比蚕豆更早两个礼拜上市的是豌豆,是我以为最好吃的豆。豌豆也是本地的最好吃,薄油清炒之后,清甜可口。春末夏初,天气转热的时节,放学回来看到桌上泛着亮色的豌豆是非常幸福的事情。一定要挖满满一勺放在嘴里。

比豌豆更早的是我最爱的食物,没有之一。因为只有这样东西,是我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没有吃到过的。她的采摘季节只有两周,而且是严格的两周,一旦过季就要等待来年。每年四月底,阿公阿婆都就开始留心,直到某一天高兴地报告:今天看见卖樱桃了!她的消息,是美好的序曲;从她开始,各种蔬果上市繁忙不歇直到腊月。2003年我中考免试,五月初参加提前的甄选。整整连考一天,只有中午一点午休的时间回外婆家吃饭。那天正好樱桃上市,我匆忙之中依然吃掉整整一碗。考试结果异常圆满,我却从此离家,去上海读书。从那一年开始,每年樱桃上市,都是一个含蓄的讯息。我爹一定要念叨,“樱桃豌豆分儿女,草草春风又一年”。2011年gap year的春天,我们一家去南北湖,适逢小年,樱桃稀疏挂在树上,随手摘下放进嘴里,却依然柔软甜蜜。我问过许多人,没有人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在上海念书的时候,爹妈也给我带过,但这么娇弱的,连农药都不能上的小果子,过了半日就发黄发软,朱颜辞境花辞树一样的留不住。

春天的另一件事就是踏青,在年少时必不可少的项目就是带着剪刀和兜子,去找马兰头,荠菜,还有枸杞藤的嫩头。这些东西挖起来很累,蹲着捡半天也只有一点点,我当时很不耐心。现在马兰头和荠菜都有人工养殖,又大又粗壮,但香气全然比不上散落再田地周围的野生作物。马兰头怎么制作我一点也不记得了,反正成品就是碎碎的马兰头和碎碎的豆腐混在一起,散发特殊的青香味。枸杞藤嫩芽略苦,说是败火。我实在不喜欢任何苦的食物,所以也不记得制作工艺了。但是荠菜我是很爱很爱的。拣干净之后,和豆腐一起做汤,只放一点盐,就是一道人间美味,把春天一口一口喝下的感觉。小时候还吃鱼腥草,可以从市场上买到,味道有点古怪,很多人吃不惯。这是我娘跟四川人学来的。把鱼腥草切成小段,拌上辣椒油和盐,是开胃可口的小菜。另外还有一样东西我也不怎么听别人说起,是蕨菜的嫩芽。蕨类就是英文的fern,我今年在加拿大听干娘说起,西方人也拣蕨类的嫩芽吃,是很时鲜和昂贵的好东西。蕨菜芽很好采,关键是时机要对。雨后上山到处是冒出的一根一根的蕨菜芽,顶头的叶子完全没舒展开的就是最嫩的,采下来的时候也会有感觉。回家之后用水汆一下,之后切断凉拌,十分爽口。这些都是时鲜,顺手就得来的东西。一年就趁着春光吃一两次,季候分明的意思也就有了。不过这两年爹妈也很少再去找这些东西,又听说鱼腥草里有重金属残留,所以在我年岁不大的回忆里,这些也是久远的食物了。

我爹爹来自浙江山区,盛产竹子的地方。有竹必有笋,春笋也是好吃的东西,特别是油扪鲜笋。下乡从山上现挖来的,用柴火炉灶做的最好吃!我爹一直爱吃笋,也很会挖笋,挑笋,所以我从小吃到的都是最好的鲜笋。在我的世界里,罐头装的笋和美国的中国饭店里的笋简直是天方夜谭,不可以被称为笋。清明的时候,姑姑还会做青团子,再以前是奶奶做。她们是用真正的青(一种野菜)作出的青团。颜色很深,肯定没有超市里的好看,但是味道清香,加上糯米也是自己种的,里面包的红豆也是自己熬的,我可以吃一大个。要不是知道自己不能消化这么多糯米,我愿意再吃一个!当然也有咸的青团,里面是笋和家里的腌菜剁碎了做成的。我很少在春天去乡下,但记忆中好像也吃过乡下包的粽子。因为粽叶是新采的,所以与糯米蒸熟之后,又是另一种非常清香的味道。乡下一般都是素粽,红豆馅或者放两个枣儿,醮白糖吃。和最出名的“嘉兴五芳斋”完全不同。其实什么都不加,只是伴着清香味的糯米就着白糖,就已经是很好吃了。

江南的春天有无数随手可得的宝贝,还有一样东西,我一直不知道她叫什么,知道来了美国才知道,原来是rasberry。春天去爬山,我爹能敏锐的发现这些小红果子。山爬到一半,他把手一摊,最红最大的肯定给了我。我小时候常常混迹与这些野菜野果之间,并不察觉,直到了美国,超市里永远贩卖不分节气的食物,才醒悟了什么叫做接地气。春天只是一切的开端,我的记忆之门一开,太多的回忆奔涌而来,明天再来继续夏篇。

大明宫词

我记得第一次看,还是在预初。前一天晚上演到武则天在女儿出嫁前发表感想,说女人是花,即使有一天花儿败了,也希望太平要嫁的这个公子,能够珍惜。第二天早晨我还借着课间擦黑板的间隙,严肃认真地和同桌转述这一大篇莎士比亚式的台词。

算来都过了12年,最近许多人都在怀旧15年前的《Titanic》。现在对它发表长篇评论的文艺青年们,15年前恐怕还是鸿蒙初开的小毛孩儿,自以为对感情有一番主张。“长安月下,一壶清酒,一支桃花。”一曲长相守,一场干净纯粹的悲剧。我也曾在电视机前边一边对赵文瑄花痴,一边通过想象,感受着太平公主专注刚烈的爱情所带来的纠结。完美主义大概就是这样播下了种子。

12年间,我曾经无数次和家母对于人的感情这件事起争执。我们看《宛如阿修罗》的时候,二姐的老公出轨,我义愤填膺,母亲却说,二女婿是他们家最有本事是的人,家里的事都要靠他,所以也只能这样。为了这么一件形而上的小事,争得落眼泪也真是奇怪。而现在我回头想,也许二女婿为丈人家所做的一切,也是对妻子的情意。太平公主一生信奉唯一的忠贞的爱情,可是一生的时间太长。即使薛绍,死前亦移情于太平;多年之后太平也曾对张易之动心。

人活一世是许多无奈,并非只有对错之分。人也很复杂,很难用好和坏来形容。政绩上有作为,私生活不检点;对企业负责,对子女冷酷;这就是为什么奉之为神的英雄隔天也可以弃之若鬼。把人物大奸大恶的脸谱化,是我们所接受的人生教育里非常失败的地方,尽管舆论至今喜欢“扣帽子”,“下结论”,“一言以蔽之”。所谓完美都是很短暂的存在,就像《志明与春娇》里的成功勾搭,最终还是落入《春娇与志明》里的婆婆妈妈。写文章,唱曲,把瞬间变成能够反复留存的体验,不过是一场场梦境,我至今才了解。

智慧的人,除了明辨是非,更重要的是原谅和遗忘。武则天一生杀人无数,连亲生女儿都噎死在襁褓里,依然能把皇位坐稳。成功的人都无一生平顺,一是不惧伤人,二是过往不究,这些都是了不得的本事。如果不能完成,又何苦看得太清楚。就像四皇子旦,一世清明,不得善终。

 

我不应该在这个时间停留在这里, 可是夜色温柔啊, 你明白的,因为空气里透露出的隐约的暖意,每个气孔都要高兴的冒泡。

安娜堡的树开花发芽了,好像画家突然又想起封存了半年的旧作,枝干都枯死在纸上, 却又活泼加上了新鲜的水彩颜色。真好看,怪不得大家都忙着买相机,换镜头,试身手。我想照着自然的样子临摹下来,颜料画笔都奇迹般的齐备了, 却推说没有时间。不是没有时间,根本就是不会画,也不舍得浪费了材料。所以只能在每天日光的夹缝里,多看几眼--看了也记不住,所以更要多看几眼。

去年这个时间,我还游荡在上海街头,看一看黄陂南路的樱花;穿行在金陵东路附近,望一望难得的好天气。前年…前年这个时间, 我的手指穿过嫩芽无数,唱着小调在七八点钟的太阳里前进…真是个有魔力的季节, 电台里的节目都好听了起来。太阳一晒啊,似乎陈旧的思维方式也长出新的触角。

时光改变了什么呢?它带走了曾经最尖锐的美好,然后让你无休无止怀念。但其实,每一年的这个时候,你都可以回来,再开一次花,再长一次新芽,再一次发现爱是一个美丽的意象,像全新的一样。

最重要的小事

在美国陆续读书生活了三年,加上这几年到处游玩,东方西方,长待短住,常有零星的想法冒出来,但每次下笔,却又无法整合成一篇谈东西方文化差异这样大题目的文章。最近关于港铁的热点话题,倒为我的思路引出了一个毛线头,得以试着写一些东西出来。

港铁上的争吵,是一个必然会发生的偶然事件。港人对内地人有看法的深层原因包括这几年内地人在香港生孩子上学占据资源,内地和香港的密切交流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港人从前认同的价值、社会制度以及地区自豪感等等。这像是一个累计能量的活火山,如果一直在加剧,总有一天要爆发。而爆发的这个事件本身,却并不一定是这个深层原因的最完美诠释。根据现有影像,内地游客曾试图解释,但港人态度强硬,言词中带着火气,确实得理不饶人。加上双方语言不通,加剧了情绪的爆发。但另一方面,两年前我在香港乘坐地铁时,发现地铁站内和地铁上都有醒目的标识不断提醒乘客,香港法律禁止在地铁内进食。这是普通游客非常容易发现的信息,并不是当地的“潜规则”。另外,这些参与吵架的大陆人决不是第一个在港铁进食的大陆游客,而不遵守当地社会公德的情况也不会只有在港铁进食这么一种。其他情境下,游客也许被指正了,也许被忍受了,但这样违规的情况应该是屡见不鲜,才能积累出这么深的怨念。就事论事的说,做了不守规则的事情,就是不对,不管对方态度温和还是暴躁的指出错误,都不能改变违反规定的事实。

依我看,港铁事件中因为港人毫无温和的态度,落到各打五十大板的境地,实际上掩盖了国人在世界各地旅游中不妥贴行为的严重性。去年我爹出公差来美国,我陪整个商务团逛了许多奥特莱斯。团里的人基本上都列了采买清单,一家一家逛得仔细。我也乐得在边上陪大家买东西。他们跟着中国旅行团的车走,去的店家和我们学生自己去的不太一样,店里中国人的比例明显高,我想大概是这些华人旅行社的“兄弟”奥特莱斯。国内外差价确实惊人,买单的时候常听见有人感叹真便宜,收银员mm也习惯了大家买了好几个coach包还直呼赚到了的情境,忙着帮顾客结帐。但有一件事我印象很深,有几个中国人敲着玻璃柜问人家“how much,how much?” 收银台mm抬眼全是鄙夷。在语言不通文化不同各种交流障碍再也不能作为借口的那个时刻,我确实觉得丢脸--毕竟在国内,敲商家玻璃柜门大声询价也不是见体面的事。家母常说,中国人爱抢是因为资源匮乏。但黑色礼拜五我也看过留学生们在同样拥挤的奥特莱斯里排队买东西,我和同窗也每天要挤校车去上课,大家当然没有美好到相互谦让(挤校车更是各种抢推挤),但从没有感受过羞耻感。

财大并不招人讨厌,气粗才是。这些很有可能是明知故犯的错误,正是因为少了谦卑的态度,才变得生厌。在各地旅游的路途中,很容易就能辨别出日本游客,因为他们十分谨慎,坐在缆车上也后背挺直。如果在餐馆里大声聊天是因为文化差异,结帐时不理会营业员的问好是因为语言障碍,只顾自己人吃好喝好是因为传统不同,那么为什么日本人可以做到我们却不可以?我们时常听到“小日本”的负面信息,却很少提起这样守规矩严于自律的人,走到哪里都不会讨人厌。我在台北旅游时,感到台湾真好。其实台北的东区比不上上海的淮海路,台湾的味道藏在夜市里老妈妈盛给你一碗的豆花后转头和老主顾客客气气的聊家常;在官渡宫里安静的求签叩拜;在博物馆轻声的交谈里。知礼节即是是一种温良恭谨,是一种自我控制,是一件并不困难的事。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个大趋势,但并不是有物质基础的人都自然而然的具备了良好素质,反之亦不成立。我曾看见陆家嘴建筑工地的工人中午在路边吃盒饭,没有丢下一点垃圾;但某航空公司的会议室里老总们一根接一根抽烟还伴随着咳嗽吐痰的声音;去年做临时翻译的时候接待过全世界各地来的EMBA,面对未知的上海,他们虚心谨慎的态度显然超过了财富带来的底气;国内来美国学校的访问团一开会睡着了一半。

我们想要发生的改变,在力尚不能及的地方。但我不相信人种论,劣根性论,台湾,以及在美国长大的ABC都是反例。我相信教育,经历,和物质基础的力量,所有这些,都需要时间慢慢解答。谁都想要有国家自豪感,谁都希望为自己的文化感到骄傲,不只是经济总量全球第二,也不只因为文化古老悠久。能被别的国家的普通人尊重的基本就是做一个值得人尊重的普通人,无非也就是知礼节,做到这些最重要的小事。

至于认为中国人就搞不好了,或者有钱有权鬼推磨的顽固派来说,我只能用以下回复:

我在美国遇到的所有成功的华人对于一个问题的回答是完全相同的:

--“你觉得华人在美国晋升是不是有玻璃房顶?(意指到了一定程度就上不去了)”

--“信则有,不信则无。”

这就是他们不同于其他人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其他人被落下的道理。